Erp指令能效 发布时间:2023-06-14 14:53:12
ErP指令 EC 244/2009、EC 245/2009、EU 1194/2012和能效标签指令EU 874/2012已经实行多年,欧盟委员会在近3年通过参照不断改进的照明产品技术、环境和经济因素以及实际用户行为等方面审查这些指令,并于2019年12月5日颁布新版ErP指令EU 2019/2020和能效标签指令EU 2019/2015。目前CE认证必须通过ErP能效指令,可见Erp能效指令对产品能出口欧洲市场的重要性。
一、ErP指令适用范围
1)光源(白炽灯、荧光灯、疝气灯、LED、OLED)
2)独立的控制装置
二、不适用范围
1)特殊环境下使用的光源和单独的控制装置。
2)功率P≤13W的双顶荧光T5光源。
3)电子显示屏(电视机、计算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电子阅读器)。
4)电池供电产品的光源和单独的控制装置(手电筒、带手电筒的手机、带光源的玩具等。
5)光谱和光度学应用的光源(UV-VIS光谱、分子光谱)。
6)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辆上的光源和单独的控制装置。
三、ErP指令要求
1、能效值
a)光源功率值P(宣称)≤P(实际测量);
b)独立控制装置效率(输出功率÷输入功率);
负载是HL光源:效率≥0.91;
负载是FL光源
当P(光源宣称)≤5W,效率≥0.71;
当5W≤P(光源宣称)≤100W,效率≥P(宣称)
当P(光源宣称)≥100W,效率≥0.91
负载是HID光源
当P(光源宣称)≤30W,效率≥0.78;
当30W<P(光源宣称)≤75W,效率≥0.85;
当75W<P(光源宣称)≤105W,效率≥0.87;
当105W<P(光源宣称)≤405W,效率≥0.90;
当P(光源宣称)>405W,效率≥0.92;
负载是LED或OLED光源
效率≥P0.81(驱动宣称)/(1.09×P0.81(驱动宣称)+2.10)
c)空载功率Pno≤0.5W;
d)待机功率Psb≤0.5W;
e)网络待机功率Pnet≤0.5W;
2、性能
a)显色指数Ra(CRI≥80);
b)流明维持率XLMF %:
当灯具宣称寿命为10000h;耐久试验后,XLMF %≥89.9%
当灯具宣称寿命为15000h;耐久试验后,XLMF %≥93.1%
当灯具宣称寿命为25000h;耐久试验后,XLMF %≥95.8%
当灯具宣称寿命为30000h;耐久试验后,XLMF %≥96.0%
c)存活率≥9pcs(耐久测试样品为10pcs);
d)色一致性(色坐标X,Y)在6阶麦克亚当椭圆中心内,偏差≤0.005;
e)频闪(满载时:Pst LM≤1.0;SVM≤0.4)。
3、产品信息要求
1)光源上应注明信息
a)光通量(lm);b)相关色温(K);c)定向光源(光束角°)。
2)光源的包装应注明信息
a)光通量有效值(lm);b)相关色温或色温范围(K);c)光束角或光束角范围(°);
d)额定通电详细参数(如220-240V~,50Hz);e)LED光源使用寿命(h);
f)光源功率(W);g)显指(CRI);h)使用环境温度(Ta);i)调光方式;
j)光源含汞量(mg);k)开机功率Pon(W);l)待机功率Psb(W);m)网络待机功率Pnet(W)。
3)独立控制装置包装应注明信息
a)最大输出功率或适用光源的功率(W);b)适用光源的类型;c)满载情况下的效率(%);
d)空载功率Pno(W)或标示控制装置不可用于空载模式;e)待机功率Psb(W);f)网络待机功率Pnet(W);g)警示控制装置不适用调光或仅适用于某些调光,且标注详细控制条件。
4、检测项目
参数 | 样品数 | 抽检容差 |
满载情况下的开机功率Pon(W) | ||
Pon≤2W | 10 | 实测值不得超过宣称值0.20W |
2W<Pon≤5W | 10 | 实测值不得超过宣称值10% |
5W<Pon≤25W | 10 | 实测值不得超过宣称值5% |
25W<Pon≤100W | 10 | 实测值不得超过宣称值5% |
Pon>100W | 10 | 实测值不得超过宣称值2.5% |
相移因子[0-1] | 10 | 实测值不得小于(宣称值-0.1) |
有用光通量Φuse[lm] | 10 | 实测值不得小于90%宣称值 |
空载功率Pon、待机功率Psb及网络待机功率Pnet[W] | 10 | 实测值不得超过宣称值+0.1W |
CRI[0-100] | 10 | 实测值不得小于宣称值+2.0 |
频闪[PstLM]和频闪效应[SVM] | 10 | 实测值不得超过宣称值10% |
颜色一致性 | 10 | 实测阶数不得超过宣传阶数,麦克亚当椭圆的中心必须为宣传的中心,容差为0.005 |
光束角[°] | 10 | 实测值不得偏离宣称值25% |
控制装置效率[0-1] | 3 | 实测值不得小于宣称值-0.05 |
流明维持率因子(针对LED和OLED) | 10 | XLMF%不得小于XLMF,min% |
存活率(针对LED和OLED) | 10 | 耐久测试后至少9个样品存活 |
色纯度[%] | 10 | 实测值不得小于宣称值的5% |
CCT色温[K] | 10 | 实测值不得偏离宣称值的10% |
5、新版ErP EU 2019/2020指令相对于旧版指令的主要差异
适用范围增加了带灯的家电、家具等产品;
能效的计算从EEI指数改回Ponmax,增加显色指数的因素,提高能效的要求;
增加频闪测试:SVM、Pst LM;
增加网络控制网络待机的功耗要求;
增加了驱动器能源转换效率的要求;
开关周期测试、启动时间、预热时间测试被删除;
测试样品个数:光源仅需10个,驱动器需3个;
(旧版需要光源40个,1个驱动)
耐久测试总时间为3600小时(测试1200个循环,150分钟点亮,30分钟熄灭为一个循环),测试时间大幅减少,但光通维持率的要求大幅提高。(旧版光源测试周期为9个月,驱动为1周;新版测试周期为5个月,驱动为一周)
新版能效标签 EU 2019/2015指令相对于旧版指令的主要差异:
能效等级的计算从EEI指数改为ηTM (lm/W),更加直观;
能效等级的划分改为从Class A到Class G;
更高的能效要求,如之前的Class A++只相当于现在的Class E:
新旧标签样式如下更替
旧版 新版
ηTM=(Φuse/Pon)×FTM(lm/W)
能效等级 | ηTM (lm/W) | 光源类型 | FTM |
A | ηTM≥210 | 非定向光源运行在主电源中 | 1.000 |
B | 210>ηTM≥185 | ||
C | 185>ηTM≥160 | 非定向光源未运行在主电源中 | 0.926 |
D | 160>ηTM≥135 | ||
E | 135>ηTM≥110 | 定向光源运行在主电源中 | 1.176 |
F | 110>ηTM≥85 | ||
G | ηTM>85 | 定向光源未运行在主电源中 | 1.089 |
能效等级评级表
6.主要测试设备
积分球-1.5m以及积分球-2.0m
LED分布式光度计(远方GO-2000)
LFA频闪测试仪
稳压电源、功率计
电子负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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