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科技创新劵购买金鉴实验室材料分析测试服务 发布时间:2016-05-23
广东金鉴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入选《广州市第一批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创新服务目录》,接收科技创新劵。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试行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意见》,广州市于2015年底发布实施《广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以科技创新券形式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科技创新券用于鼓励本市行政区域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创客(创客团队和创客个人),按照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创新服务目录,购买研究开发、产品设计、知识 产权、科技咨询、技术检测、认证、高性能计算等科技创新服务。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是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等法人或者法人内设机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包括提供研究开发、产品设计、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技术检测、认证以及高性能计算七大主要服务内容。
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程序,广东金鉴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入选,这意味着金鉴实验室的科技服务能力获得相关部门的权威认可,能为广州市中小微科技企业及创客提供专业的科技服务。
金鉴实验室在《广州市第一批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创新服务目录》中备案的名称及服务范围:
广东金鉴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专注于材料表征的全商业化运作的分析测试中心,是产业分工合作、集成创新的产物,填补了中国在材料高端表征及分析检测领域存在的空白。实验室集中产业发展所需扫描电镜(SEM)、聚焦离子束显微镜(FIB)、X射线检测仪(XRD)、扫描超声波(C-SAM)、能谱分析仪(EDS)、显微红外光谱(Micro-FTIR)等大型精密贵重分析仪器设备,面向从事新材料研发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深入原子的微观尺度—分子结构、化学结构、晶体结构、微区组分等材料表征分析服务。金鉴实验室拥有CMA资质,所发布的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验收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现有的检测设备:
材料分析:
扫描电镜(SEM)、X射线能谱仪(EDS)、双束聚焦离子束显微镜(FIB-SEM)、X射线照相(2D X-ray)、氩离子抛光/切割、红外热像(IR)、超声波扫描(C-SAM)、显微红外热像(Micro-IR)、激光扫描显微仪、X 荧光光谱分析仪(XRF)、可见分光光度计、差示扫描量热仪(DSC)、热重分析仪(TGA)、 静态热机械分析仪(TMA)、热瞬态测试仪(T3ster)、金相显微镜、热阻及导热系数测试设备、离子色谱仪(IC)、显微红外光谱(Miro-FTIR)、红外光谱与热失重联用(FTIR-TGA);
可靠性测试:
高低温冲击试验箱、紫外(UV)耐气候试验箱、氙灯老化试验、恒温恒湿试验箱、防水试验装置、盐雾试验箱、LM-80光通维持-寿命试验机、混合气体腐蚀试验箱、沙尘试验箱、振动、冲击试验台、灯头扭力仪;
光学分析:
LED灯具分布光度计、LED灯珠分布光度计、近场光学测试设备、LED积分球;
电学分析:
Keithley参数分析仪、Probe测试、LED驱动电源性能测试仪、抗静电能力自动测试系统、耐压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直流电子负载、多路温度测试仪、探针台、雷击浪涌模拟器、示波器;
科技成果验收业务:
金鉴实验室的CMA鉴定资质,可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包括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半导体照明(LED)科研项目(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所需第三方检测报告,目前已为客户提供包括科技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项目)、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工信部电子发展基金、广东省科技厅省科技计划(含重大专项)、广州市科技计划、广州市各区科技计划等验收报告,为客户顺利通过项目验收提供重要的权威性支撑材料。
产品质量评价和司法鉴定业务:
金鉴实验室作为拥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还可有效地协助生产商及经销商等客户及时了解产品质量,对其产品可靠性提出建议,提升产品良率及可靠性,提升产品竞争力,并且可以通过失效分析检测查找产品失效的根本原因,提供产品及工艺改进意见,也可为司法仲裁提供依据。致力于帮助客户解决在产品研发、生产、贸易等环节遇到的各种与材料相关的工程、科学和技术问题。
CMA资质证书:
金鉴实验室环境:
公司大门 侨梦苑参观门 贵宾室
公司后花园 公司后花园 公司后花园
检测环境 检测环境 检测环境
检测环境 检测环境 检测环境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中央实验台
电镜室 电镜室 检测设备
制样间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
附:
科技创新券
科技创新券是一种由政府部门发行的,主要用于鼓励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的“有价证券”,该劵等同优惠券抵扣技术服务费。
广州市科技创新券最高可支付单项服务合同金额的30%,每家企业最高申请获取科技创新券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年。
支持对象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其中工业类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其他类型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同时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入库)。
2.经认定的国家、省或市创新型企业(含国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3.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
4.国家、省或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5.近5年内获国家、省或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金)扶持的企业。
6.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7.获得“GB/2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
8.近5年内,有1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发明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9.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数据库入库企业等。
(二)创客:在众创空间内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将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群体,具体包括创客个人、创客团队以及创客初创企业。
申请指引
网上申请地址: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
申报时间与受理地点:
■ 市科技创新券采取网上申请、集中受理、定期发放、集中核实的方式,申报系统常年开放;
■ 创新券申领:申报系统常年开放。
■ 受理:各区科技行政部门采取集中受理、统一核实方式。申领单位须在2017年1月10日下午5时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各区科技行政部门。
■ 兑现申请:申请兑现2016年第二批创新券的申报单位,须在2017年1月20日前提交兑现申请材料至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越秀区连新路47号1楼)。
■兑现:市科技创新委将委托科技服务机构对第二批兑现申请进行核实。
相关政策咨询
市科创委创新服务处
联系电话:83124151、83124148